到2030年,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。规划以专栏形式公布了16项核心量化指标,涵盖综合能效、绿色低碳、电力供应、电网发展、用电协同、系统调节、电力市场、民生服务八大类别,具体如下:
▲ 专栏1 “十五五”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主要指标(来源:发改能源〔2026〕942号)
核心指标速览:
· 全国电力总装机 54亿千瓦,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 50%;
· 新型储能规模 3亿千瓦,虚拟电厂调节能力 超5000万千瓦;
· 车网互动可调充电规模 5000万千瓦,充电基础设施 超4000万个;
· 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35%,市场交易电量占比 70%。
(一)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。分地区分档确定新能源利用率指导目标(一档≥95%、二档≥90%、三档≥85%),全国利用率保持90%左右;大力推动绿电直连、智能微电网等就近消纳新业态,支持工业负荷大、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零碳园区。常规水电装机达4.1亿千瓦左右,核电约1.1亿千瓦,生物质/光热/地热/海洋能等达6500万千瓦左右;现役煤电机组实施宽负荷高效改造,探索零碳燃料掺烧与碳捕集利用。
(二)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。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.2亿千瓦,开展"沙戈荒"100%新能源外送试点;配电网支撑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,力争单一通道县域全停风险清零;在末端保供、工业园区、村镇、算电协同及绿电直连场景布局智能微电网;建成支撑超1.1亿辆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。
(三)用电侧协同发展。引导分布式电源、可调节负荷、充电设施聚合参与削峰填谷,到2030年需求侧削峰能力超1亿千瓦;完善虚拟电厂交易规则与技术标准,推动规模化参与市场交易(调节能力超5000万千瓦);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,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%。
(四)增强系统调节能力。抽水蓄能装机达1.6亿千瓦左右;"十五五"新增新型储能约1.6亿千瓦,2030年总规模3亿千瓦;现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,热电联产最小出力降至40%以下;车网互动智能有序充电与双向充放电规模化应用,聚合可调规模5000万千瓦。
(五)夯实电力供应保障。非化石电源电力支撑水平达40%左右,"十五五"新增省间互济约4000万千瓦;布局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顶峰,新增约8000万千瓦、2030年达1.4亿千瓦(等效顶峰时长力争4小时);60万千瓦及以上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;建立电力供应充裕度预警机制,编制迎峰度夏度冬"一省一策"。
(六)提高民生用电服务。推进老旧小区、城中村供配电改造与非直供电小区治理,建设农村新型电网;推动居住区充电设施"统建统服"试点;修订《热电联产管理办法》,鼓励地热、太阳能、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暖;巩固"零上门、零审批、零投资"服务,推广跨网办、跨省办。
(七)新质生产力赋能。深化全局最优规划、多时间尺度动态稳定分析等基础研究,全面升级仿真技术;统筹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打造可复制推广标杆案例;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化,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。
(八)安全治理、协同融合与市场化改革。加强涉网安全、应急与施工质量安全,构建多元化黑启动体系;推进电算协同、电热/电氢协同、电交通融合(风光储充换电站、港口独立微电网);健全"1+N"全国统一电力市场,加快现货、中长期、辅助服务市场建设,有序建立容量市场,修订《电力法》《电力监管条例》,支持多元资本参与。
(九)国际合作与组织实施。参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清洁能源开发、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与电网互联互通;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统筹重大事项,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落实本地区规划执行,加强用地用草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。
规划全文十三章、四十一项目标任务,系统部署了从供给、电网、用电、调节、保供到民生、技术、安全、市场、国际合作的完整政策框架,明确了未来五年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"施工图",为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清晰指引。
素材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"十五五"规划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942号)。本文依据官方公开发布文件整理解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