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多地密集出台地热能及新能源供热补贴政策。南国冷热为您汇总贵州、北京、郑州、成都、东营5地的核心补贴标准,一文速览,方便项目选址与申报参考。
贵州省(黔能源发〔2026〕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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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热能应用占比达60%以上的供暖(制冷)项目给予奖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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竖直地埋管地源热泵及中深层地热能:按750元/千瓦奖补,单项目不超过5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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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源热泵(地下水、地表水、污水源/中水)项目:按450元/千瓦奖补,单项目不超过300万元。
北京市(京发改〔2026〕34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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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浅层地源热泵、中深层水热型/井下换热型地热、再生水/污水源热泵、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等新能源供热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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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机占比≥60%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:给予新能源建设投资30%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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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比30%–60%(不含):给予20%资金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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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技术应用、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(占比≥30%):给予30%资金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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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套蓄热(冷)系统、太阳能补热:给予热源同比例资金支持。
河南省郑州市(郑政办〔2023〕1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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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为居民住宅提供地热、空气源、中水等供暖服务的可再生能源供热建设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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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热、空气源供暖服务项目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元/平方米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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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水供暖服务项目: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元/平方米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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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不予支持。
四川省成都市(成办规〔2025〕4号,有效期至2027-12-3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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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集中供能项目建设:分布式燃机、水(冰)蓄能、浅层地热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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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月以后投运、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5兆瓦的项目,按制冷/装机功率给予150元/千瓦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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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区(市)县两级财政按5∶5比例分担,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。
山东省东营市(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意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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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建成绿色矿山的地热企业,享受城镇集中供暖运行财政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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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内每年择优对不超过30口中深层地热开采样板井,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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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补资金由市、县两级按1:1比例分担。
来源:各地政府/发改部门公开文件整理|本文由安徽南国冷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整理发布,仅供行业交流参考,具体补贴标准以政策原文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。